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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起小微企业年纳税所得额30万减半交税

发布日期:2015-08-24 作者: 点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扩大到30万元以内;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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