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机:0512-57256556转8001
业务咨询:13912672795(陈先生)、15962611811(崔先生)
技术咨询:0512-57256556转8003
传真:0512-57256336
网址:www.kszycpa.cn
地址:昆山市春旭路168号 帝宝金融大厦601~603
备案号:苏ICP备18042022号
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前三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并公布首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前三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779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成效突出,小微企业减免税达371.09亿元。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国累计减税3276亿元,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482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1794亿元。其中,今年前三季度减税1448亿元,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93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755亿元。
在政策措施方面,税务总局于4月8日和9月25日配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对国务院出台的政策予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由6万元以下扩大到10万元以下;从今年10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按照年应纳税所得额由6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下的政策标准,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型微利企业共856.1万户,其中盈利企业243.34万户,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户数236.43万户,受惠面在90%以上,减免企业所得税74.62亿元。去年8月1日实施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后,今年前三季度共惠及全国约210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296.47亿元。其中,增值税212.68亿元,营业税83.79亿元。以上三个税种合计,共减免税371.09亿元。
详细信息请登录:
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4/1031/c1004-25943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