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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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此次清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此次清查还将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置于动态管理之下。
据悉,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