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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相关事项

发布日期:2016-01-08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编列免税图册,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通过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采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

2015年1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明确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相关事项,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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