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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推行AEO国际互认 促进诚信守法企业“走出去”

发布日期:2015-10-19 作者: 点击:

由海关总署举办的“中欧AEO互认、中美C-TPAT联合验证说明会”于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据悉,中欧AEO互认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AEO认证企业出口到欧盟的货物,在欧盟28个成员海关通关时,可享受到和欧盟境内认证企业一样的通关便利。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由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通过构建海关与商界伙伴合作关系,来实现全球供应链贸易安全与便利的目标。
 
本次说明会主要推介宣讲中国与欧盟AEO制度及互认实施,以及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同时还就中国与美国开展的“海关-商界反恐伙伴计划”(C-TPAT)联合验证项目开展宣传推介,促进对美出口企业的贸易便利。此次说明会是海关搭建与商界合作交流平台的又一次有益的尝试,旨在让更多企业了解并认识到AEO认证所带来的好处,吸引更多守法高资信企业积极参与认证,扩大认证受益面。
 
目前,世界海关组织180个成员中64个成员已实施AEO制度,成员国间签署AEO互认协议的达31个。截至今年9月,中国海关已分别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及欧盟等4个国家(地区)海关签署了AEO互认,对这4个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近40%。其中,中新、中韩和内地香港的AEO互认已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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